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,是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考察時提出的重要要求,是我省從建設生態省向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、再向更高起點建設生態強省譜寫美麗中國福建篇章的現實需要。為進一步鞏固綠水青山優勢、厚植金山銀山潛力,加快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,著力在美麗中國建設中走前頭、作示范,現提出如下意見。
一、總體要求
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,立足我省地理單元相對完整獨立、陸域海域生態系統緊密關聯的實際,統籌產業結構調整、污染治理、生態保護、應對氣候變化,協同推進降碳、減污、擴綠、增長,接續推進生態省建設,筑牢東南沿海生態屏障,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,奮力譜寫山海交相輝映、城鄉相得益彰的美麗中國建設福建篇章。
到2027年,全省經濟總量和發展質效在穩步提升的同時,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,主要流域國控斷面Ⅰ—Ⅲ類水質比例穩定達100%,閩江干流水質持續保持全優、全流域建成美麗河湖,九龍江流域國控斷面Ⅰ—Ⅱ類水質比例達71%以上,近岸海域優良海水面積比例穩定達90%以上,森林覆蓋率接近65.3%,水土保持率達93.2%以上,生態質量指數保持全國領先,閩江、九龍江流域先行構建山海貫通一體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。到2030年,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,生態環境根本好轉,生態環境高顏值和經濟發展高素質協同并進,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基本形成,生態強省格局更加優化,美麗福建目標基本實現。
二、主要任務
(一)統籌發展與保護,實施產業綠色低碳提升工程
1.優化陸海一體開發保護格局。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,科學布局農業、生態、城鎮和海洋等功能空間。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應用,優化重點產業生產力布局,堅決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。健全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制度,堅持儲近用遠,引導海洋產業向深遠海布局,促進海洋資源節約集約利用。
2.加快山海協作綠色低碳轉型。念好新時代“山海經”,精心培育創新生態,推動綠色生產、發展綠色產業,培育壯大新能源、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,加快石油化工、冶金建材、船舶工業等產業轉型升級,深化建設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集聚區,前瞻布局未來產業,共建一批山海產業創新發展共同體,推動區域協調發展。
3.深入推進生態和產業協同發展。大力發展生態農業、林下經濟、海上糧倉、文旅康養等生態效益型經濟,探索創新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模式。鼓勵開發低碳旅游、智慧文旅等產品,推動“茶旅融合”、“竹旅融合”、“漁旅融合”。推進林業碳匯、海洋碳匯開發,深化“生態銀行”模式等改革創新。
(二)統籌山上與山下,實施生態安全屏障保護工程
4.嚴格保護自然生態空間。全面推進以武夷山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。以武夷山—玳瑁山和鷲峰山—戴云山—博平嶺兩大山脈為基礎,守護山體生態屏障;以重要海灣、海島及自然岸線為重點,提升近岸海域和海岸帶生態服務功能,構筑沿海防護帶;以閩江、九龍江等重點流域干支流及重要湖庫為重點,構建水系生態廊道,筑牢“兩屏一帶六江兩溪”生態安全格局。
5.分區推進國土空間生態修復。深化拓展長汀水土流失治理、閩江河口濕地保護等重大實踐,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,推動山地生態屏障區、水系生態廊道、沿海丘陵平原、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區等綜合治理。持續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治理,全面推進礦山行業綠色轉型。加快全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行區建設,加強天然林與生態公益林保護修復,推進森林質量有效提升。到2030年,全省森林蓄積量達8.5億立方米以上。
6.強化生態保護修復統一監管。堅持統一政策規劃標準制定、統一監測評估、統一監督執法、統一督察問責,嚴格對所有者、開發者乃至監管者的監管。加強生態狀況監測評估,持續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績效評估。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,持續推進“綠盾”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等專項行動。
(三)統籌城市與農村,實施沿江向海美麗樣板工程
7.構建協同發展美麗城市。堅持以一域帶全局,發揮福州都市圈和廈漳泉都市圈的引領作用,著力優化現代化城市體系。全面提升城市生態環境基礎設施水平,采取更有效措施解決城市空氣治理、飲用水源地保護、新污染物治理等方面的問題,提升城市生物多樣性,推動一批美麗城市建設取得標志性成果,實現城市與自然和諧共生。到2027年,全省美麗城市建成率達50%以上,福州都市圈和廈漳泉都市圈建設取得重大進展,創新、宜居、美麗、韌性、文明、智慧的現代化人民城市建設取得明顯成效。
8.打造環山沿海美麗鄉村集群。整縣推進美麗鄉村建設,因地制宜建設鄉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,探索各美其美的美麗鄉村建設路徑。重點打造環武夷山帶、閩江金溪流域、木蘭溪流域、廈門灣、東山灣等山美水美鄉村帶。到2027年,全省美麗鄉村整縣建成率達50%以上。
9.推進城鄉綠色融合發展。優化城市空間結構,積極推動城內“小山水”與城間“大山海”貫通融合,系統布局重要綠地空間、生態廊道,打造依山傍水、串聯城鄉的“萬里福道網”,保護城鄉獨特的歷史文脈、人文地理、自然景觀。高質量開展城市更新,深入實施鄉村建設行動,推進城鄉污水管網設施建設改造。有效保障建設用地安全利用。到2030年,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穩步提高,農村生活污水治理(管控)率達90%以上。
(四)統籌地上與地下,實施綠色清潔田園建設工程
10.強化農用地污染源頭防控。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,推進化肥、農藥等農業投入品減量增效,推進秸稈、農膜、農藥包裝廢棄物資源化利用,協同推進農用地周邊涉重金屬礦山生態修復和工礦企業污染治理。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,推動重點地區、重點行業地表水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。
11.強化受污染耕地風險管控。完善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監測制度,在南平、三明、龍巖和漳州等地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,因地制宜采取品種替代、水分調控、土壤調理等措施,分階段推進受污染農用地溯源和整治全覆蓋。到2027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5%以上。
12.強化綠色安全農產品供給。大力發展綠色低碳農業,實施農業品牌提升行動,加快培育發展綠色、有機、名特優新和地理標志農產品。深化“餐桌污染”治理,健全從農田到餐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全鏈條監管制度,加強耕地土壤與農產品協同監測,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,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保持全國前列。
(五)統籌減污與降碳,實施重點領域綜合治理工程
13.推進傳統產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。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、高排放項目,推動傳統產業智改數轉。鼓勵引導石化、建材、有色金屬等行業技術革新,加強多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。持續淘汰落后煤電機組,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。加快工業園區清潔化、循環化改造,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綜合利用。到2027年,全省美麗園區建成率達40%以上。
14.推進交通運輸減污降碳協同增效。加快完善鐵路集疏運體系,推動提升閩江干流航道等級,推進環湄洲灣、環羅源灣、古雷石化園區等重點區域和有關重點企業貨物運輸“公轉鐵”、“公轉水”。全面推進“電動福建”建設,大力推廣新能源車船,提高港口碼頭岸電使用率。持續推進清潔柴油車(機)行動,發展零排放貨運。到2030年,實現靠港船舶常態化使用岸電。
15.推進城鄉建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。加快城鄉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,穩步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,培育綠色建筑新增長點。鼓勵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、農村危房改造、抗震加固等過程中同步實施建筑綠色化改造。
?。┙y籌上游與下游,實施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工程
16.推進水資源統籌保障。構建“三縱八橫、三區兩帶”水網布局,推進重要流域水資源統一調度配置,規劃實施閩西南、閩江口等跨流域跨區域重大骨干工程。強化生態流量監測預警與生態調度,嚴格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監管。加強閩江、九龍江等主要河流的水資源、水生態、水環境實時監測。到2030年,重要河湖生態需水滿足率達85%以上。
17.推進水環境系統治理。系統推進農業源、工業源、生活源污染治理,實施入河排污口全過程監管,加強河流新污染物防控。強化畜禽水產養殖業規模化建設、清潔化生產,推進畜禽水產養殖業抗生素污染防治及糞污資源化利用。深化閩江、九龍江流域綜合治理,統籌干支流、湖庫、溝渠同治,推進其他重點流域上下游貫通一體保護治理。到2030年,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保持全國前列,水產養殖尾水全面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或資源化利用。
18.推進水生態協同保護。流域上游重點鞏固提升水源涵養能力,強化林業生態保護建設,深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。中游重點加強面源污染控制,推進農村水系和小流域綜合治理。下游重點加強生活和工業污染控制,實施重要濕地保護修復。到2027年,全省美麗河湖建成率達50%以上。
(七)統籌陸地與海洋,實施重點海域綜合治理工程
19.強化流域河口海灣污染聯防聯治。堅持以海定陸、協同共治,強化“一灣一策”綜合治理,開展三沙灣、沙埕港、詔安灣等海灣及閩江口、晉江口、洛陽江口、九龍江口等河口污染物溯源,協同推進入海河流總氮治理。推進提水式海水養殖池塘尾水治理,推動海水養殖綠色轉型。到2027年,國控河流入海斷面總氮濃度進一步下降,努力消除劣四類海水。
20.強化陸海交界區系統保護修復。統籌推進“藍色海灣”整治、紅樹林及海岸帶保護修復行動,實施興化灣、泉州灣、廈門灣、東山灣、閩江口、三沙灣等整治修復和侵蝕岸線修復。嚴格保護沿海防護林,加強重要海島自然資源和生態系統保護。在近岸海域全覆蓋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,養護水生生物資源。推進美麗海灣提質增效,在廈門等地打造全域美麗海灣。到2027年,全省美麗海灣建成率達50%以上。
21.強化濱海沿線環境綜合治理。強化海洋垃圾綜合治理,推進智慧監管及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建設。推進濱海風景道建設,逐步實現沿海城市濱海沙灘景觀帶全覆蓋。在海壇島、湄洲島、泉州灣、廈門島、東山島岸段建設綠地(山體)公園、生態廊道,打造山海貫通、開放共享的千里濱海碧道。
(八)統籌政府與市場,實施山海協同共治保障工程
22.完善政策機制。強化河湖長制、林長制。加快制定修訂資源開發利用、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、政府規章。強化科技支撐,完善天空地海一體化監測網絡體系,健全覆蓋全域的“查測溯治管”、資源開發補償和利益分配共享等機制,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向海洋領域延伸。
23.強化市場引導。加大財政投入力度,強化綠色金融支持,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加入,推動實施一批保護治理重大工程。完善碳排放權、排污權、用水權等市場交易機制,推動資源環境要素暢通流動、高效配置。
24.深化區域合作。深化海峽兩岸交流合作,探索建立閩臺兩地海洋環境監測、預警與信息共享機制,協同推進海洋垃圾治理。持續實施閩粵汀江—韓江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,推動跨省流域共保聯治和高質量發展。持續推進閩贛共建武夷山國家公園,加強閩贛、閩浙生態環境監測、監管和執法協作。
三、組織實施
加強黨對構建從山頂到海洋的保護治理大格局工作的全面領導,確保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位。省直相關部門要將本意見有關目標任務和重大項目納入各領域“十五五”專項規劃。各地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,結合實際抓好本意見貫徹落實,原則上不再制定配套文件。各相關設區市要聚焦市域范圍內的獨流入海河流推進探索實踐,結合區域特色編制方案。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提煉、宣傳推廣實踐成果,講好美麗中國建設“福建故事”。